实验室公共行为及卫生准则
发布时间: 2007-04-16 访问次数: 10

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场所,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一、公共行为准则

1、到实验室进行各项实验,必须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要求,由实验技术人员统一安排,方可进行。

2、全室人员(特别是工作人员)必须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,尽心,尽力做好自己分管的管理及科研任务,做到高标准,高起点,高要求。

3、加强责任心,爱护实验室的所有物品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。

4、未经室主任的允许,任何人不得向外借实验室的设备,药品,图书,不得允许外来人员使用本实验室的各种仪器。

5、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大局,自觉接受实验室的统一安排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及临时性的工作。

6、大家要做到互相关心,互相爱护,互相帮助,互相监督,使我们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

二、工作场所及环境卫生

1、加强实验室管理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实验室,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,做饭,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,如有违反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2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聊天以及从事与实验室无关的讨论,不得在实验室接待客人。

3、要文明工作,安全实验。实验后及时清理实验用过的仪器用品等,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、电、门、窗,以确保安全。

4、要保持各自实验台面的整洁,卫生。

5、室内禁止吸烟,切实做到防水、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事故。

6、厉行节约,杜绝浪费。

7、废弃物品要分类保存处理,垃圾要入桶。

8、为保持室内洁净,一般情况下,请勿开窗。

9、每周值日的人一定要认真负责(扫地,拖地,倒垃圾,打开水等)。

9-4 档案管理制度

9-4-1 档案查(借)阅制度

一、本中心人员因工作需要,查阅本部门档案,办理查阅手续后即可查阅;复印、外借档案须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。

二、外单位查阅档案均需持单位介绍信,写明查阅要求和理由,经主任批准后,方可查阅。

三、借阅人员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完整负责。

1、借阅档案要及时登记,归还时要当面注销。

2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,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,未经本室同意不得摘抄、复制、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。

3、经批准摘录的材料,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;证明性材料,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。

4、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,一般不得携出,必要时,需经中心主任批准,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,寒暑假一律归还。

5、借阅的档案、资料不得带出校外,不得拆卷,涂改、圈划、眉批、增删、抽页、剪裁或污损。